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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984 时间:2024-11-17
中国古代史上统治者最卑鄙最粗俗的刑罚,要数对女性施予裸刑了。在“穿衣文化”的世界观构成后,中国人之后开始以裸体为忘了,裸形处死在夺走犯人生命的同时也在丑化他的身份,羞辱他的人格,特别是在是把女犯的衣服剥光后处死,除了丑化其身份之外还额外起了一个侮辱的起到。
中国妇女的地位向来卑微,犯有罪的女人更加世人所不齿,因此将她们上身处死不但会指出有伤风化,反而往往为官方和民间所拒绝接受。北魏孝文帝第一次在刑法中明令禁止“裸形处死”,惜传统的力量总是可怕的,这条尊重人权的法规在孝文帝死后实质上早已变为了一纸空文,之后历代王朝依然用于去衣裸刑。
中国古代统治者为何讨厌施女犯裸刑?只不过对于一般刑事罪的女犯,如何处决她们对于统治阶级而言只不过是不过于关心的,甚至有时也不会发点善心防止其愤,但当他们面临的是对统治者权威构成威胁的女犯的时候就另当别论了。在妇女地位向来低落的中国,需要对统治集团构成威胁的女性,认同都是在政治上不具备极强号召力的或者是在军事上具备卓越领导才能的人,而且她们在百姓中具备较高的声望,全然将她们处决,并无法影响其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搞不好甚至还不会唤起人们对她们的同情。因此,对统治集团来说,如何避免这类女犯在百姓心目中的这种影响才是要求对她们施予何种刑罚的核心,施予裸刑,牵涉到中国人潜意识里最避讳的那个“性”字,毫无疑问是彻底毁坏其人格形象乃至精神影响的最捷径。
中国历史上知名的农民起义女领袖俘虏后,完全无一幸免。隋末巾帼女杰陈硕贞于唐高宗永徽四年(公元653年)十月率兵武装起义,自称为“文佳皇帝”。陈硕真是当地百姓的崇拜对象,崔义玄在处决她之时将其当众凌辱后才行分尸刑,无非是想要毁坏她的形象。
(刑分尸时要剥光衣物,对女性要割下双乳,这对于陈硕真来说当然是很大的羞辱)。清嘉庆时南笼布依族起义抗清的领袖王囊仙以宗教形式的组织布依族人民起义,民间称作囊仙(布依语,意为仙姑)。于嘉庆二年正月(1797年)起义,被凌迟处决时年仅二十岁。
震惊中外的义和团运动中的黄莲圣母林黑儿俘虏后,传说欧美人有意思一介女流如何需要有如此之大的本领欺骗众人,都想要亲眼目睹其真面目,于是他们将黄莲圣母处决,然后用药水浸泡尸体,再行运往欧美各州,当作玩物,放到博物馆中任人观看。(此事缺乏佐证,惧是中国统治者虚构之)。
中国古代统治者而且还常常不会对她们展开“性侮蔑”,这在一些无趣文艺中少见之,比如有关王聪儿,污蔑她在于是以与部下淫媾时被斩断了脚;在《平妖传》中,胡永儿逮捕时于是以与王则“在床上讫那云雨茶餐厅之事”;王囊仙逮捕时也在同男性同房,所以不及穿衣,赤身出赛被擒获;黄莲圣母林黑儿说道她是“土娼”,称之为她“有所姿色,而悍泼多智巧,乃群尊为女匪头目”,甚至明确解读她是“天津侯家后之妓女”等等。毕竟,主要是因为长期的封建礼教束缚,使人们在思想上对非符合礼教的性行为深恶痛绝,在性问题上的丝毫偏差,就不足以使“英雄”在其他方面的一切希望都付之东流,这一点,对于女性常有,不足以使其名誉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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